2023年10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通州区渠头自强汽车配件商店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对1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放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展示销售。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该经营主体在通过政策指导、张贴宣传单的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并表示严格落实销售义务后,短期内即从事经营性拼改装行为,且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依法予以从重处罚。2023年11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九五齐动(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经营中提供电动自行车加装“加强座椅”的改装服务。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分分11选5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示经营销售者,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购置无正规经营场所、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清除身边安全隐患。
2023年10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华泰懋隆电动自行车商行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对1辆额定电压48V的锂电池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经改装后安装了5块铅酸蓄电池(12V 20AH)。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家文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将1辆电动自行车额定电压48V改装为72V,并改装长车座,加装车外观包围,且无脚蹬。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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