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查看次数:46
为充实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2025年度我院拟招聘8个岗位共9名编内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根据省卫健委、人社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或已签订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医学人才协议书的各类定向委培人员;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含事业单位自动离职的);
8.公务员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龙岩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或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9.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
三、岗位要求及名额
详见附件1《龙岩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及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龙岩卫生人才网(福建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