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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查看次数:73

    2023河北石家庄市第三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河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jzsdsyy)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以及个人简历(简历中要注明联系电话)整理扫描成1个PDF,发送至邮箱:ssyrsk_324@163.com。

    为防止邮件丢失,邮件按以下条件命名:市三院选聘+姓名+报考岗位。其它命名方式造成的邮件丢失,后果自负。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提交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选聘。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如岗位内只有1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则该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在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网站(http://www.sjzsdsyy.cn/)查询。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可在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网站上查询(http://www.sjzsdsyy.cn/)。

    (四)体检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笔试、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相关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85990681 85990902

    附件:石家庄市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

    文章来源:http://rsj.sjz.gov.cn/col/1505457347148/2023/10/24/1698111950239.html

    • 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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